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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检察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
时间:2024-01-12  作者:张著维  新闻来源: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3年以来,德江县检察院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对涉嫌盗窃、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犯罪的152名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促成43起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理念先行,拓展“小案”办理维度。一是秉持刑罚谦抑性,奠定“小案”从“宽”的总基调。以提升办案效果在绩效考评中的比重为契机,坚决破除“重打击、轻保护”“构罪即捕”“构罪即诉”等惯性办案思维,切实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小案”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率达24.79%。二是增进司法恢复性,力争“小案”达成“和”的目标。在办理每一起“小案”过程中,坚决杜绝“程序了结、程序空转、机械司法”,通过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内聚外联,完善“小案”办理机制。一是检务督察嵌入化,催生“小”案“精”办内力。积极探索“管人+管案”相结合的“嵌入式”检务督察模式,对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实施精准化、近距离、同步式内部监督,促使承办检察官在办理“小案”过程中,自觉“从政治上看”,将司法办案与增进社会和谐、服务保障民生相结合,以更高的站位、更规范的司法行为,做到“小案”不“小办”,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二是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质化,增强“小”案“快”办合力。承办检察官在预审查过程中,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并开展退赃退赔、刑事和解等工作,以确保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以小博大,彰显“小案”办理效能。一是制发“小建议”,参与“大治理”。结合“小案”办理,关注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难点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如该院在办理黎某某故意伤害一系列案中发现,部分单位在联动履行反家庭暴力惩处、服务、宣传、监督等职能方面存在堵点,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存在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开展“小宣传”,发挥“大功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两微一端”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和法律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实践,联合社区开展针对性的日常普法工作,引导辖区民众妥善处置生活中的偶发矛盾,从源头上减少犯罪或被犯罪侵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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