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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德江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促乌江流域水生态保护
时间:2023-08-18  作者:杨柳  新闻来源: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8月14日,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德江县人民法院、德江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乌江流域洋山河自然保护区开展“2023年8·15首个全国生态日增殖放流活动”。4600尾草鱼、鳙鱼等鱼苗活蹦乱跳地游向水中,它们将在洋山河生长繁衍,进一步恢复乌江流域天然水域鱼群数量,修复水生生态环境。

洋山河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本次活动源于该院此前办理的一起涉长江重要支流乌江流域天然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22年11月,贝某某、杨某在禁渔期在洋山河自然风景保护区内利用蓄电池电鱼,后被人举报。德江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后认为,贝某某、杨某的电鱼行为不仅触犯刑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还破坏了乌江流域水生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在依法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还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贝某某、杨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久前,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判处贝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杨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判令二人通过增殖放流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且公开赔礼道歉。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既体现了德江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的决心,也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融合履职、携手共护美丽傩乡自然生态的生动写照。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刑事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行为,积极为美丽德江生态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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