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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食品药品安全 检察院立案监督见成效
时间:2018-07-30  作者:张志伟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德江县检察院依法立案监督的杨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在德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杨某某依法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德江县检察院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药品案件犯罪的严打力度。

本案案发于2017516日,一位名为“心如止水”的网民在“市长信箱”留言称,德江籍男子杨某某在生产销售假药。201784日,我院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接工作中发现该案线索。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初步核实:2016年年底,德江县青龙街道居民杨某某购买一台打磨机在家中自制以中药为成分的中草药粉末。杨某某将中草药粉末用胶囊包装后分别向癌症患者郭某某以价格4000元销售1800颗胶囊药、向广西一莫姓癌症患者销售1080颗胶囊自制的中草药、向思南县癌症患者张某某销售360颗自制的胶囊中草药。我院认为杨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犯罪,遂向德江县公安局发出《通知立案书》,并多次指派干警向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定性和侦查方向及证据的收集提出了具体意见。德江县公安局采纳我院的监督意见后,于2017911日对杨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立案侦查。经过我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德江县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判,现对杨某某作出有罪判决并处以罚款。杨某某因制售假药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德江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深挖生产销售假药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犯罪线索,一经发现,立即启动监督程序,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类犯罪的高压态势,为保护我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检察官提示:生命只有一次,每一个人都要珍惜和爱护,生病时,我们要相信科学,向正规医院求医,不要相信任何迷信,不要相信任何不明的医治和药物;任何人也不得非法制造、销售未经国家许可的药物,祸国殃民,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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