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对以随机拉车门实施盗窃的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2023年2月、3月期间凌晨时段,张某伙同他人随机拉停靠在地下停车场或路边的车辆车门,寻找未上锁的作案目标车辆,在发现被害人全某、张某车辆未上锁后,进入车内将现金2200余元及20余包香烟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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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德江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具有社会危险性,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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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私家车辆数量日益增加,一些车主自我防范意识淡薄,给了小偷可乘之机,加上“拉车门”盗窃作案时间短、手段简单,盗窃车内财物犯罪已日趋多发。在此提醒广大车主,汽车不是保险箱,平时要养成良好停车习惯。停车后不要怕麻烦,离开车子时确认车辆是否上锁,避免“锁而不实”的情况发生。另外,车内不要存放贵重财物,避免给小偷“碰运气”的机会。若遇到车内财物被盗情况,请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