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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时间:2021-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编制

2021年3

 

 

 

   

 

    - 2 -

第一部分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 1 -

一、部门主要职能 - 1 -

二、部门机构设置 - 3 -

(一)预算单位构成 - 3 -

(二)内设机构设置 - 3 -

三、部门人员构成 - 3 -

第二部分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 4 -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4 -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部门收入总表 - 6 -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部门支出总表 - 7 -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8 -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9 -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 10 -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 15 -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16 -

第三部分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安排说明 - 17 -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 17 -

二、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 17 -

三、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 17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 20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20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 20 -

、一般公共预算 “ 三公 ” 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 21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23 -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 24 -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 24 -

二、政府采购情况。 - 24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25 -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25 -

五、 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 26 -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 26 -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第一部分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宪法第37条和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和决定逮捕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和对直接受理案件的决定逮捕的权力。

(二)公诉权。公诉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依照法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指控的权力。除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都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我国,公诉权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组织都无权行使这项权力。公诉权包括决定起诉、不起诉、变更起诉及提出抗诉等。

(三)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权。立案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依法纠正和防止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或者以罚代刑的现象,使犯罪分子受到刑事追究。侦查活动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和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权力,一方面是惩罚犯罪的主要手段和武器;另一方面,通过监督,发现并纠正侦查中在搜查、扣押、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现场勘验、检查、鉴定等环节上的违法乱纪情况,以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刑事审判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规定的诉讼程序以及对于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实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有要求其纠正的权力。对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决拥有抗诉权,以保证法院正确行使刑事处罚权(抗诉权同时也是公诉权的组成部分)。

(五)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人民检察院这一职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刑罚,包括生命刑、自由刑和财产刑,是否合法、正确、严肃实行监督的权力;另一方面是对看守所、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包括判决、裁决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权力。目前其主要内容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预算单位构成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具体包括:行政单位1个: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二)内设机构设置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5 ,分别为政工部(含法警大队)、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以上科室均为副科级机构

三、部门人员构成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含所属机构)核定编制数为40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事业编制)。实有人数总计37人,在职人员为37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为21人,其中: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本表收入按收入性质填列,支出按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填列至“类”级科目)

 

单位:万元

2021年收入

2021年支出

备注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78.2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669.6

 

四、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六、其他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3

 

 

 

十、卫生健康支出

20.53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40.48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九、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收  入  总  计

778.24

支  出  总  计

778.24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备注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69.6

 

669.6

 

 

 

 

 

 

201

04

 

检察

669.6

 

669.6

 

 

 

 

 

 

201

04

01

行政运行

669.6

 

669.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3

 

47.63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7.63

 

47.63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87

 

41.87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76

 

5.7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0.53

 

20.53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0.53

 

20.53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20.53

 

20.5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0.48

 

40.48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40.48

 

40.48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40.48

 

40.48

 

 

 

 

 

 

合计

778.24

 

778.24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其他支出

备注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69.6

669.6

 

 

 

 

201

04

 

检察

669.6

669.6

 

 

 

 

201

04

01

行政运行

669.6

669.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3

47.63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7.63

47.63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87

41.87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76

5.7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0.53

20.53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0.53

20.53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20.53

20.5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0.48

40.48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40.48

40.48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40.48

40.48

 

 

 

 

合计

778.24

778.24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备注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

一、本年收入

778.2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78.24

三、国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公共安全支出

 669.6

669.6

 

 

 

(三)财政专户管理非税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3 

47.63 

 

 

 

 

 

十、卫生健康支出

20.53 

20.53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40.48 

40.48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九、其他支出

 

 

 

 

 

二、上年结转

 

二、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778.24

支出总计

778.24 

778.24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本表支出按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填列至“项”级科目)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合计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69.6

669.6

 

 

201

04

 

检察

669.6

669.6

 

 

201

04

01

行政运行

669.6

669.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3

47.63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7.63

47.63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87

41.87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76

5.7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0.53

20.53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0.53

20.53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20.53

20.5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0.48

40.48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40.48

40.48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40.48

40.48

 

 

合计

778.24

778.24

 

 

注:此表反映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单位:万元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

**

合    计

 

**

**

合    计

 

501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591.77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91.77

 

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346.96

 

01

基本工资

155.15

02

津贴补贴

167.41

03

奖金

13.17

07

绩效工资

11.23

02

社会保障缴费

68.16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1.87

09

职业年金缴费

5.76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62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91

03

住房公积金

40.48

13

住房公积金

40.48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6.17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6.17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

 

01

办公经费

83.2

 

01

办公费

18.99

02

印刷费

 

04

手续费

0.3

05

水费

1

06

电费

10

07

邮电费

7.85

09

物业管理费

 

11

差旅费

1

14

租赁费

1

28

工会经费

6.38

29

福利费

7.1

39

其他交通费用

29.58

02

会议费

0.5

15

会议费

0.5

03

培训费

1.5

16

培训费

1.5

04

专用材料购置费

 

24

被装购置费

 

25

专用燃料费

 

05

委托业务费

15

03

咨询费

 

26

劳务费

1

27

委托业务费

14

06

公务接待费

0.8

17

公务接待费

0.8

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

09

维修(护)费

6

13

维修(护)费

6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

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3

310

 

资本性支出

3

 

06

设备购置

3

 

02

办公设备购置

3

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505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301

 

工资福利支出

 

 

01

工资福利支出

 

 

01

基本工资

 

02

津贴补贴

 

03

奖金

 

07

绩效工资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9

职业年金缴费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3

住房公积金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01

办公费

 

02

印刷费

 

03

咨询费

 

04

手续费

 

05

水费

 

06

电费

 

07

邮电费

 

09

物业管理费

 

11

差旅费

 

13

维修(护)费

 

14

租赁费

 

15

会议费

 

16

培训费

 

17

公务接待费

 

18

专用材料费

 

24

被装购置费

 

25

专用燃料费

 

26

劳务费

 

27

委托业务费

 

28

工会经费

 

29

福利费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

其他交通费用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6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310

 

资本性支出

 

 

01

资本性支出(一)

 

 

02

办公设备购置

 

02

资本性支出(二)

 

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4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47

 

01

社会福利和救助

3.29

 

04

抚恤金

 

05

生活补助

3.29

06

救济费

 

07

医疗费补助

 

02

助学金

 

08

助学金

 

05

离退休费

35.18

01

离休费

 

02

退休费

35.18

03

退职(役)费

 

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初预算数

2021初预算数

2021年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比率

2021年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备注

合计

18.8

18.8

0

 

 2.41%

 

 一、 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0.8

0.8

0

 

0.1%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8

18

0

 

2.31%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18

18

0

 

2.31%

 

     2.公务车购置费

 

 

 

 

 

 

 

 

 

 

 

 

 

 

 

 

 

 

 

 

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6、铜仁市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部门,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

      7、部门“三公”经费无相关支出的,须填“0"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备注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第三部分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总额778.24万元,按收入的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8.24万元;上年结转本年度单位继续安排使用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支出预算总额778.2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为:公共安全支出66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结转原因是2021年预计年末无结转。

3.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778.24 万元,比 2020年收支总预算减少 56.91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所以工资福利性支出和公用支出相应有所减少

二、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额 778.24万元全部为当年预算,比上年减少56.91 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所以工资福利性支出和公用支出相应有所减少收入预算总额包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78.24 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结转本年度单位继续安排使用0万元,占总收入的 0%按支出功能分为:公共安全支出 669.6 万元,占总收入的86.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3 万元,占总收入的 6.12%;卫生健康支出20.53万元,占总收入的 2.64%;住房保障支出40.48万元,占总收入的5.2%。具体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669.6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款)行政运行(项)669.6万元,占总收入的86.04%。公共安全支出比上年减少45.36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所以工资福利性支出和公用支出相应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63 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1.87万元,占总收入的 5.3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76 万元, 占总收入的 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0.2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预计2021年存在人员退休,需要交纳职业年金。

3. 卫生健康支出(类)20.53 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53万元,占总收入的 2.64%。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8.28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比2020年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0.48 万元,占总收入的 5.2%。比年减少3.47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比2020年减少

三、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额778.24万元,比上年减少56.91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所以工资福利性支出和公用支出相应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78.24万元,占部门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143.68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所以工资福利性支出和公用支出相应有所减少;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的支出,按支出功能分为:公共安全支出(类)669.6万元,占总支出的86.04%,比上年减少45.36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63万元,占总支出的 6.12%,比上年增加0.2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预计2021年存在退休情况,需要交纳职业年金;卫生健康支出(类)20.53万元,占总支出的5.38%, 比上年减少8.28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住房保障支出(类)40.48万元,占总支出的5.2%,比上年减少3.47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项目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总额778.24万元,比上年减少56.91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8.24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本年度单位继续安排使用0万元。

2.支出预算总额778.24万元,比上年减少56.91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6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结转原因为2021预计无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778.24万元,比上年减少56.9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其中:基本支出77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66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8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5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0.48万元;职业年金支出5.7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8.2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04%;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4%;资本性支出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9%。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659.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78%;公用经费支出118.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22%。具体如下:

1.人员经费支出659.82万元,比上年减少46.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该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47万元、其他交通费29.5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59.82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55.15万元、津贴补贴167.41万元、奖金13.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87万元,职业年金5.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保险19.62万元,住房公积金40.48万元,绩效工资11.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其他交通费用29.58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公车改革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47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具体包括: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35.18万元、遗属生活补助3.29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118.42万元,比上年减少10.5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比2020年要少。该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18.99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7.85万元、差旅费1万元、租赁费1万元、工会经费6.38万元、福利费7.1万元、会议费0.5、培训费1.5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维修(护)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 “ 三公 ” 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1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按照相关要求,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执行中,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外事部门出国任务批复据实办理,我单位年初无预算安排。

2.2021“三公”经费预算18.8万元,与上年18.8万元相比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上年 18万元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上年0.8万元相比无增减。

3.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8万元,比上年无增减

三公经费明细如下:

   1.出国(境)费用0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年初未下达到部门。(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车辆购置费0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年初未下达到部门。车辆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为118.42万元,比上年减少10.55万元,比上年下降8.18%,变动原因是:2021年人员减少。部门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497.91万元,包括流动资产80.8万、固定资产净值592.823万元(原值1417.11万元,比上年增加40.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置了一台新车以及添置了新的办公用品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铜仁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我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申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8个,预算资金778.24万元。其中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目标0个,预算资金0万元,相关项目情况、绩效目标及指标如下:

(一)目标1

1.项目概述

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充分挖掘“法治扶贫”的潜能,妥善化解涉脱贫攻坚的各类纠纷

2.立项依据

市委政府安排的重大任务及应达到的目标

3.实施主体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充分挖掘“法治扶贫”的潜能,妥善化解涉脱贫攻坚的各类纠纷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安排支出金额2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目标2

1.项目概述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2.立项依据

上级部门部署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应达到的目标

3.实施主体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安排支出金额50万元。

7.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目标3

1.项目概述

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立项依据

“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应达到的目标

3.实施主体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

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安排支出金额208.24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目标4

1.项目概述

严把审查逮捕关和侦查监督关,切实履行侦查监督职能

2.立项依据

“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应达到的目标

3.实施主体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

严把审查逮捕关和侦查监督关,切实履行侦查监督职能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安排支出金额10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目标5

1.项目概述

履行行政执法督促履职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2.立项依据

“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应达到的目标

3.实施主体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

履行行政执法督促履职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安排支出金额10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六)目标6

1.项目概述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立项依据

“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应达到的目标

3.实施主体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安排支出金额10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目标7

1.项目概述

强化案件管理职能,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办法。

2.立项依据

“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应达到的目标

3.实施主体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

强化案件管理职能,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办法。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安排支出金额10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八)目标8

1.项目概述

做好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年度各项工作。

2.立项依据

“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应达到的目标

3.实施主体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

做好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年度各项工作。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安排支出金额10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本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0%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XX(款)XX(项)。(对单位使用的主要科目分别进行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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